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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寺堡检察为困境姐妹点亮希望之光

稿件来源:宁夏法治报 发布时间: 2026-02-26 字体: [][][]

  “感谢检察院的及时帮助,这笔钱救了我们家的急,让孩子们能安心治病。”被害人母亲激动地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。近日,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,主动发现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向一对遭受侵害的困境双胞胎姐妹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,解决了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,传递了检察温度。

  小花(化名)、小红(化名)系双胞胎姐妹,因早产导致智力残疾,分别为智力二级、三级残疾。2025年遭受侵害后,二人精神受到严重刺激,需进行长期心理治疗。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,红寺堡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,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,无力承担相关治疗费用,遂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。

 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快速调查核实查明,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,但其家庭系脱贫户,经济困难无赔偿能力。而被害人家庭的情况更为窘迫,一家6口人中,母亲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,父亲是唯一劳动力,需供养包括小花、小红在内的4名在校子女。姐妹俩因案急需的治疗费用,使这个家庭不堪重负。

  红寺堡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小花、小红系未成年人且身有残疾,因案导致生活困难,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且属于重点救助对象,依法作出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决定,以解决其家庭的急难愁盼。

  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,该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,将线索移送慈善协会,协调社会救助资源,为小花、小红后续治疗构建“检察+社会”多元化救助格局,实现救助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接力帮扶。该院将持续关注姐妹俩的身心康复情况,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帮扶,让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。通讯员 马鑫 王玉琴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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